美容醫學人員資格限制,106年1月1日正式執行


為保障從業醫師權益,避免將來國內美容醫學市場發生劣幣逐良幣的情況,本部修訂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之附表,強化美容醫學機構提供之醫療品質。
共分成「美容醫學手術」、「美容醫學針劑注射」、「美容醫學光電治療」等三類,
在尊重醫師專業性原則下,就美容醫學機構之醫療技術、執業人員之資格、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,分別訂定相關管理規範。